威尼斯娱人城官网试卷批阅与装订规则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5日 09:40 点击数: 作者:

为了规范试卷批阅与装订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则。

一、试卷批阅

1、所有试卷一律用红色笔批阅并采用正分制。

2、每个大题题号之前必须标明该题得分。

3、试卷批阅时,阅卷教师要签名。若发现批阅有误而须修改小分时,修改教师必须签名。

4、试卷批阅必须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按步骤给分。

5、试卷批阅完成后必须认真填写成绩登记表中的各个项目。

二、试卷装订

1、试卷装订由任课教师负责。

2、试卷装订前须去掉试卷上原有的装订针,按学生成绩登记表中的序号进行整理,试卷装订要整齐。

3、试卷装订时应以班级为单位,并且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封面装订。每一本试卷要有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以及学生成绩表(含平时成绩、考试成绩以及总评成绩(百分制)),叠放顺序为试卷分析表、空白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表和封面上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4、试卷装订完后,必须先交课程所属教研室,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送交资料室存档。

三、其他

1、试卷送交资料室存档必须在每学期放假前完成。

2、资料室管理员有权拒绝接受不合装订规则的任何试卷。

3、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资料室存档的试卷进行检查,若发现试卷批阅、装订等环节中存在问题,将责令相关人员改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补考、重修、积欠等试卷也应装订存档,装订时参照以上方法并结合具体情况或以课程、部为单位,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装订,要以方便查找为原则。

 

 

 

 

                                               2016-1-10


关闭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