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2日 04:16 点击数: 作者:

南工组字[2010]17号

南昌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

为了规范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南昌工程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对《南昌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南工党字[2007]46号)组织修订,形成本修订稿。

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操作程序分为培养考察阶段、组织预审阶段、履行入党手续、预备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办理转正手续等四个阶段。

一、培养考察阶段

1、对党外群众进行入党启蒙教育,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提交书面申请和自传材料,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的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及决心。

自传的内容包括:个人的自然情况及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本人在各个重要历史阶段的政治态度及主要表现。对本人过去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的,也必须如实写清楚。

3、党支部须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一个月内指派党员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提出要求,并填写《申请入党人登记表》,留存备查;

4、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作口头或书面思想汇报;

5、党支部将入党申请人中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提请院(系)党委(党总支)审定;

6、院(系)党委(党总支)审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一份留存,一份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部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7、党支部指定两名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了解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第1-4页的内容。若培养人变动,支部应立即重新指定党员继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原培养人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8、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材料;

9、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至少找其谈话一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培养人须将谈话及考察情况向党支部报告并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第5-8页;

10、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和其它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1、凡二十八岁以下的团员入党,须经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并由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1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二、组织预审阶段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并准备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综合考察。先由培养人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及其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向党支部作综合汇报,并将能否发展入党等具体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第9页第一栏;

2、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就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征求意见,并做好发言记录;

3、党支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和学习及现实表现,是否符合发展标准和条件;

4、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在其原工作、学习单位的政历和表现情况进行外(函)调;

5、支委会研究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预备党员条件、可以发展的,应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第9页相应栏目内签署“同意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的意见,报院(系)党委(党总支)初步审查。对条件不成熟的要继续培养考察。需报送的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外(函)调材料、综合政审材料、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的发言记录和归纳意见、综合测评和奖惩登记表(限在校本专科生)、党校培训结业证。

6、院(系)党委(党总支)初步审查后,将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进一步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后,由院(系)党委(党总支)讨论确定近期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无不良反映的,院(系)党委(党总支)履行相应的入党手续;公示后有不良反映的经调查确需“暂缓发展”的,由党支部找其谈话,做好工作继续培养考察。

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党支部确定两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近期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2、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第1-6页,具体要求是:

(1)近期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地按照《入党志愿书》的项目,填写清楚,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先打好草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填写“入党志愿书”时,要将入党誓词写在第一段,并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成长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以及入党志愿和决心。

(3)填写“本人经历”这一栏时,要如实地详细填写,有些重要经历,要写上证明人。

(4)“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或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5)“主要社会关系”一栏, 主要填写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深的亲戚。

(6)“对党还有哪些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不好填写的问题。

(7)如表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

3、两位介绍人分别在《入党志愿书》介绍人意见栏内填写具体意见;

4、支部组织委员要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及其它材料;

5、召开党支部大会,对近期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是:

(1)申请入党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入党介绍人向与会党员介绍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申请入党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支部决议的主要内容是:一是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二是记载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应到和实到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票数各有多少)。

(7)申请入党人对支部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会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7、院(系)党委(党总支)组织委员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及其它材料;

8、审查合格后,院(系)党委(党总支)安排专人找发展对象谈话,并把谈话情况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

9、谈话后,院(系)党委(党总支)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10、经院(系)党委(党总支)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时间为一年),学生工作部向预备党员所在党委(党总支)下发《入党通知书》和《党费证》。

四、预备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办理转正手续阶段

1、院(系)党委(党总支)将新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介绍人应对其继续教育、培养和考察,一般每季度要与预备党员谈话一次,谈话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4、预备党员应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

5、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申请内容包括:(1)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间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2)预备期间的表现。对党的认识有哪些提高;对照学生党员标准履行学生党员义务的情况;在思想、工作和学习上取得哪些进步,存在什么问题;回顾预备期内,本人对入党时党支部和党员提出的主要缺点、问题克服和解决的如何。(3)今后努力方向。

6、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党员的意见;

7、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学生党员能否按期转正,主要程序是:

(1)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

(2)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有哪些进步,还存在哪些缺点,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3)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

(4)支部大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5)通过支部大会的决议。

8、会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连同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季度思想汇报和支部综合考察意见一起报送院(系)党委(党总支);

9、按期转正的,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批;延长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院(系)党委(党总支)形成意见之后报学生工作党委审批;

10、院(系)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学生工作部向被批准转正的学生党员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下发《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由学生工作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由学生工作部向其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下发《预备党员延期转正通知书》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通知书》;

11、入党材料存入本人党员档案袋;

12、每年年底党委组织部将《入党通知书》和《预备学生党员转正通知书》存根汇总交院档案室长期保存。

本程序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以前发展党员工作做法和要求有与此不符的,以本程序为准。

本程序由校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南昌工程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图

南昌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0年4月8日

主题词:组织 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制作:南昌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0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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